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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丁香人才周”(秋季)活动期间,实施具体引才政策如下:

一、“一降一简两前置两优待”政策

1.降低报名比例。“丁香人才周”期间,事业单位招聘博士毕业生或2025年、2026年硕士毕业生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划定成绩合格线;根据报名情况,县(市)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学历的2025年、2026年毕业生开考比例可不低于1:2;乡(镇)事业单位可进一步放宽至构成竞争即可开考。

2.简化高层次和基层岗位人才招聘程序。招聘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直接通过考察(面谈)方式选才;招聘硕士毕业生可免予笔试,通过面试(实操)方式选才;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5年、2026年毕业生,可免予笔试,通过面试(实操)方式选才。当免予笔试或面试的岗位报名人数过多,不便于直接面试(实操)或考察(面谈)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业能力测试环节,筛选人才进入面试(实操)或考察(面谈)。

3.前置签约。通过考试(考察)合格的人才,可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直接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后置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

4.前置试用期。通过考试(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情况可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

5.生活优待。对在哈企业及市县乡三级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统招博士毕业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和连续3年3000元/月生活补助。对在哈企业全职新引进的毕业5年内统招硕士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和连续3年2000元/月生活补助。对在哈企业全职新引进的毕业5年内统招本科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给予连续3年1500元/月生活补助。以上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对与在哈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6个月社保,以及自主创业、年龄在40岁以下的各类人才(无户籍限制),在9区内购置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购房补贴。其中,博士补贴10万元,硕士补贴5万元,本科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补贴3万元。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享受与医学类硕士毕业生同等待遇。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通过教育部认证的)享受与国内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且不受“统招”等学习形式条件限制。

6.基层优待。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和9县(市)及所属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对签订3年聘用合同的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并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

二、面向博士现场考察(面谈)直接招聘

面向博士毕业生招聘的相关部门,可在“丁香人才周”引才活动当天进行现场招聘、直接考察(面谈),考察(面谈)合格者,现场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后置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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