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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工程师(编制外人员)。
一、招聘原则
1.按岗竞聘的原则;
2.择优聘用的原则;
3.平等自愿的原则;
4.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土建工程师1人;
2.电气工程师1人。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作风正派,服从领导和指挥;
3.具备完成所聘岗位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
4.凡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应聘者须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能适应竞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人携带个人工作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红底1寸彩色工作照1张到哈尔滨师范大学行知楼919室报名,并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编制外聘用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报名地址: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
联系电话: 88060195、88060197。
联 系 人: 陈 军、崔元全。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4日。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16年6月27日。
审查通过后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和考核
公开招聘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主要采取报名
人员陈述自荐报告、答辩、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重点考核其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情况。面试、考核中公开招聘小组将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我校将对拟聘用人员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期限
自聘用之日起至我校江南校区艺术教学楼工程项目竣工审计结算完毕止。
六、享受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采用月薪制。
1.土建工程师:4500—6500元,具体面议;
2.电气工程师:3500—4500元,具体面议。
其他待遇按校内编制外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七、几点说明
1.应聘人员确保登记表填写信息真实有效。
2.对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
3.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业工程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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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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