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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7.符合黑政办发〔2015〕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请在现场确认前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14楼1417室,电话:(0451)87130130。

(四)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7月21日8:30-11:00,13: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办公楼302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

3. 现场确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的《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5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二),两张一寸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②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 具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研究方向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③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 动关系的证明)。④有出国学习或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护照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

3.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低于60分的学院不予聘用。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经学校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十、录取

由学院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十一、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学院成立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0451)85560023,86657832。

联系人:彭勃、李姝、祝虹媛。电子邮箱:mzxyrsc@126.com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人事处

邮编:150066

(二)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451)85560019

十二、几点说明

(一)201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须提供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报到证,否则学校将不予录用。

(二)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本公告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十三、本方案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原标题: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上半年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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