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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音乐、体育学科面试形式为术科加试,其他学科面试形式为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

设面试评委7名,考生采取两轮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计分的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值的办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并统一公示3个工作日。若总成绩出现并 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

六、考核和体检

由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 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考核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 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克东县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 补,在履行相应的招聘程序后重新公示,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九、聘用后待遇

1、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薪资,执行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工资标准;

2、正式聘用后,享受克东县在编在岗教师的所有待遇;

3、被录用人员三年内不得调动工作。

十、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说课、体检、考核过程中被查实认定为违纪违规的人员,将参照《公务员录 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规定,由县招聘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与实施。

原标题:克东县2015年公开招聘城镇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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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克东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2、克东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克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