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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更好更快发展。针对我市教师缺额状况,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市政府同意,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以充实我市教 师队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优秀人才选聘充实到教师岗位上来,为加快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一)招聘对象
具有黑龙江省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5日以后生人)、全日制院校国家统招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编在岗人员、合同期内的特岗 教师和2016年已通过面试拟录取的特岗教师、2017年毕业生等除外)。其中,报考小学、初中、职教中心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院校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 历,报考幼儿教师、特殊教育音乐教师、特殊教育体育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院校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10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安达市2016年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敬业爱生,有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热爱教育事业,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4.政策加分。凡参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服义务 兵役”等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的报考市内学校的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 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依据黑政发【2009】30号文件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提供相关原始佐证材料)。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考公告
根据《安达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安达政府网站、安达市教育网站和安达电视台发布招考公告。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9日-9月14日
报名地点:安达市民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报名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按岗位申报方式进行,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 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 位参加应聘。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加分政策的佐证材料及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5张。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内容要齐全)。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由项目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
考生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人社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纪检监察等部门将组织专人对所有报名者携带的材料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的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过程全程监控。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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